close


安永專欄-全球版肥咖將上路 金融機構宜作好準備

 

 

 

 

為防止離岸避稅並維護稅收體系的完整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於2014年7月21日發布了「稅務用途全球金融資訊自動交換制度」。參加國家/地區透過簽署「多邊稅務行政互助公約」,依照「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規定,各參加國家/地區(不包括美國)的金融機構須提供非當地稅務居民之金融帳戶資訊予當地稅局後,該等帳戶資訊將自動交換至帳戶持有人之稅務居民國稅務主管機關以供作稅務用途使用。因CRS與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均為防範離岸避稅而實施,故CRS又稱「全球版肥咖條款」。

 

目前全球共有105個國家或地區承諾將實施CRS,我國亦在2017年5月完成增訂稅捐稽徵法第五條之一,授權財政部得本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之條約或協定。另依據財政部於2017年11月所制訂「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以下簡稱我國CRS)之規定,我國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CRS。

 

依照我國CRS之規定,我國境內金融機構自2019年1月1日起應對新開戶金融帳戶執行盡職審查,不論係個人帳戶或實體帳戶(如公司帳戶),金融機構均應取得客戶自我證明文件並作合理性審查,以瞭解客戶是否具有其他國家或地區稅務居民身份。此外對於2019年1月1日以前已存在之既有個人帳戶或實體帳戶,如個人帳戶在2018年12月31日該日總餘額或價值高於100萬美元者,稱為 「高資產帳戶」,金融機構應於2019年12月31日完成盡職審查;如個人帳戶在2018年12月31日該日總餘額或價值低或等於100萬美元者,稱為 「較低資產帳戶」或實體帳戶在該日總餘額或價值高於25萬美元者,金融機構應於2020年12月31日完成盡職審查。對於個人較低資產帳戶於其後任一曆年度之末日後成為高資產帳戶者,以及實體帳戶於其後任一曆年度之末日逾25萬美元者,金融機構應於該年度之次年度內完成盡職審查。

 

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將依照盡職審查結果,在2020年6月內首次向稅務機關申報2019年12月31日應申報帳戶資料,此後應在每年6月間向稅務機關完成申報上一曆年度應申報帳戶資料,以利我國稅務機關於2020年9月及其後每年9月與我國訂有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之國家或地區稅務機關進行資訊交換。應申報帳戶資料包含姓名、地址、稅務司法管轄地、稅籍編號、出生日期及出生地(針對個人)、帳號、帳戶餘額或價值及帳戶收入(如利息、股利、出售或贖回金融資產收入)等資訊。

 

雖然CRS與FATCA之規定有其相似之處,但金融機構依照CRS規定須作盡職審查之客戶範圍以及申報的金融帳戶資訊預期將較FATCA增加許多,且因CRS應申報國非單一國家之稅務居民身份,相較FATCA將更為複雜。距離2019年1月1日開始實行CRS僅有7個月,金融機構須即早做好因應準備,對於相關帳戶表單、流程與系統設定之修正,法令遵循規定更新以及員工之教育訓練等均應在今年年底前儘速完成,以因應CRS任務之挑戰。

 


(本文作者為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執行總監)

 

2018年05月30日 工商時報 楊建華 曹盛凱

 

 

 

新百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員:曾坤琦(三省一生)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11號B1
發富專線:07-2118888
分機電話:07-2118888轉212
聯絡專線:07-2414748、07-2419575

委任期貨商:大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商許可證號:100年金管證總字第0066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quincy1550 的頭像
    quincy1550

    新百王證券

    quincy155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