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存領現金新規將會使台商面臨稅務、反洗錢和外匯三大風險。
之前專欄已分析,7月1日起大陸在河北省、浙江省及深圳市試點大額現金交易的「事前備案登記、事中使用跟蹤、事後分析報告」三步驟監管新規定。
也就是說,等這項現金存領新規定推廣到大陸全境後,不管是公司帳戶還是個人帳戶,提領或存款一定金額的大額現金,都將被記錄並進行追蹤。其實早在去年6月份,大陸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四部門,就已經共同啓動「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台商不該只單純的從監控「現金」的角度去看待大陸官方這次的動作,而是官方想透過管控、限制大額現金交易,倒逼企業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進入銀行的資訊平台中,再通過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把過去只用現金往來導致官方查不到也課不到稅的經濟交易,全納入政府監管體系內,讓企業所有的行為透明,才是這次限制大額現金交易真正的目的。
因此,透過「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銀行將會和稅務及其他官方部門共享企業資訊,因此台商在大陸最該擔心的,該是此次新規將引發稅務反避稅監管、銀行反洗錢監管及外管局的跨境匯款監管力度升級。
1、稅務的反避稅、反逃稅監管
台商在大陸從事內銷,常見將銷售款收取現金後存入老闆私人帳戶,等採購原物料時再到銀行領用現金支付,這除了會有偷逃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風險外,如果老闆以個人帳戶支付員工薪資,那就還涉嫌幫員工少繳個人所得稅。
由於銀行未來將建立跨行間的大額現金交易跟蹤機制,通過跟蹤鈔票號碼方式,跟蹤現金交易的來源及去向,大額現金交易將和銀行轉帳交易一樣變的非常透明,一旦銀行將現金交易信息共享給稅務機關,那通過大額現金交易的稅務風險將會隨之大幅上升。
2、銀行的反洗錢監管
現金交易具有匿名及切斷交易鏈條使之無法追蹤的特性,因此人民銀行早在2016年就要求銀行,須對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存取、結售匯等行為進行大額交易報告。
很多銀行會將現金交易密集的客戶設定為較高風險等級,一但現金交易達到銀行的可疑交易判定標準,就會被銀行作為可疑交易報告對象提交給人民銀行,從而引發反洗錢和反避稅的調查。
未來台商如果在個人帳戶中以現金存入過高金額,也可能引發銀行依反洗錢規定,要求針對帳戶資金來源進行核查或解釋,特別是對那些現金往來過多的個人帳戶,如果帳戶資金來源和去向都無法說明,極可能因此次大額現金管理新規定的落實,被銀行共享到稅務局等其他官方單位。
3、外管局的跨境匯款監管
大陸官方對跨境匯款向來採取嚴格的外匯管制措施,導致台商不論是沒開發票的貨款收入、出售廢料收入或其它原因所形成的人民幣資金,最終都無法合法匯往境外,導致不少台商考慮利用其它方式將資金匯出,但在7月2日外管局剛公布的處罰案例中,有人因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34筆,被外管局處罰人民幣1,372萬元,由此可知,對類似不合法的外匯行為,個人面臨的處罰金額明顯上升,可以預見,通過本文一開始所說四部委一起搭建的「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銀行勢必將個人或公司帳戶中異常的大額現金存取資訊進行共享,連帶會使過去不易查處的各種非法匯款問題浮出檯面。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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