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逾9成違規!買預售屋睜大眼 消保處︰利用交屋保留款權益要求業者改善
後疫情下,今年下半年房市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查核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範市況,共查50建案,僅4件全合格,違規率逾9成,提醒民眾可利用交屋保留款,待業者改善完整才付清。
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召開「預售契約陷阱多,簽約買屋宜三思」記者會。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為了解建商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遵循狀況,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針對全國50建案所使用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進行專案查核,結果全部查核項目都合格者僅4件。
他並說,違規件數、樣態有4類屬性相對嚴重。首先是違反通知交屋期限,有35建案。例如業者若延遲交屋,延遲利息為萬分之5,就有業者擅自更改為萬分之3或萬分之2,消費者可以依據消保法第17條規定主張無效。
又例如違反標示及停車位規格的規定,也有34建案。例如沒標車位高度,消費者無法知道車子能否開得進去;沒有標示公設比例,也是消費者最在乎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重新標示清楚,業者拒絕的話,可以跟各地消保官申訴,適用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可限期改正,否則最高可開罰50萬元,並可連續罰。
另外,違反驗收規定也有34建案。例如業者擅自降低交屋保留款為總價的5%,改成只剩2%之類。消費者也可依據消保法主張無效,且不要放任業者將改善瑕疵責任,擅自轉換成用保固期交差了事,因為也是無效。
最後,違反保固期限及範圍規定,也是34建案。面對這類情況,消費者要搭配使用交屋保留款5%的權益,直到業者改善完整再給付,若業者威脅,則可報警,因為會變成刑事案件。
陳星宏也說,雖然有46件未能全數合格,但經過限期改正後,目前僅剩1家拒不改正,會督導至改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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