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虛與實-連鎖標的從店移轉到人
科技改變了生活,樂齡網總經理張慶光感嘆:因為電話,少了返鄉;因為電視,少了相處;因為電腦,少了體驗;因為手機,面對面也滑手機。機器的新穎取代了人際的溫暖,這樣「進化」的走勢,令人憂心。
就是現在,網際聯結正不斷改變並重新定義商業模式。
少子化與自動化的交互效應,商業服務業須大幅度運用自動化降低人力,以往自動化的目標在後台,而今自動化瞄準前台的改造。
試想:到餐廳吃飯,先在行動平台上訂位、點餐,入席之後可以直接開動,這個點餐的人力將被線上平台取代,前台的工作內容,將大幅改變專注營造顧客的體驗,或是消失。
傳統快遞公司用貨車、機車,搭配長短距運送,要養車、養人,提供標準化的服務,而GoGoVan透過網路平台,平台是兩個入口,一面攬客、一面攬人(車),召募「自由騎士」,不養車也不養人,僅對運件達一定數量騎士提供保險,對顧客也用保險降低遺失、破損的風險。
像PCHome、Yahoo等電商平台,經營者須自給自足,等同創業,可說是台灣兩大加盟創業公司;Uber、GoGoVan等交通貨運平台,司機和機車快遞工也被自僱化,不僅兼職、專職者多,論件計酬,省下大筆勞健保、退休金,還不必投資車輛。
連鎖標的從店移轉到人,目的只有一個:鼓勵更多人成為自由經營者、自僱者,這是一件好事,但須清楚講明白遊戲規則。
就像電商平台萌芽之初,許多經營者都不認為自己在營業:「將自己用不到的東西上網賣掉,為什麼要繳稅?」只是用不到的東西還真多!印證今日Uber認為司機們是順路?活化閒置資源?共享經濟?,所以不是營業車。
請區隔真正的共享,也就是共乘載客,專車專程就是營業,就該申請營業執照和繳稅,一如現在電商合規開發票繳稅。
加盟連鎖可說是創業服務業,在創業服務業範疇,包含─
1.加盟連鎖:總部和加盟者透過契約,協助創業者設立公司和店面,經營零售、餐飲、服務業,快速形成連鎖效益。
2.網路平台:各種商業應用平台不斷創新,平台同時召募經營者與消費者,類似商場的概念,或針對一項服務進行媒合,也是需要經營兩端,即供給與需求。
3.直銷:在各國多設專法與門檻管制,避免流於多層次傳銷,不銷貨只拉人頭。直銷經由產銷分工,可說是一種低成本創業的管道。
4.消費商:廠家和店家都可運用,主要是建立銷售隊伍,將銷售團隊的固定成本轉換為變動成本,以轉化自身消費者為經營者。
商品易得,銷售不易,企業主的目的都是欲建立自有通路,解決最後一哩路的問題,畢竟,流通才見營收,企業也必須獲利。
創新模式湧現時,自訂遊戲規則,不能用來抗衡法規,儘管它經常跟不上業者的速度,不然對於現有業者就是一種不公平。
同時,回到人的需求,其實不複雜,放下手機,面對顧客,需求自己想要的對待,推及顧客。
(本文作者為北京中企連鎖創辦人/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秘書長)(工商時報)2015年09月04日 04:10 李培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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