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資金.對策/大陸台商應注意疫情法律問題
大陸疫情對台商現階段最大的影響,是不能生產卻又必須支付工資、租金等費用;其次是因各地政府採取近似封城的封閉式管理,導致供應鏈因物流的不確定性升高,將進一步影響復工後的生產步調。
目前蘇州是最早公布扶持企業度過疫情的《支持中小企業共度難關蘇「惠」十條》,其中包含類似承租國有資產的中小企業可減免房租等,是企業可以直接受惠的政策;上周四(2月6日)蘇州市又公布《蘇州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援企業發展金融政策實施細則》,直接要求銀行機構加大對當地中小微企業的支持,要求銀行不得抽貸、斷貸、壓貸,算是回應中小微企業對流動性需求的呼聲。
另外上周六(2月8日)上海也公布《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除了推遲三個月調整社保繳納基數時間,還宣布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這些都是台商可以注意的扶持措施。
這次突如其來的疫情將衍生出兩項直接的法律重點,值得台商復工後考慮:
一、延遲復工的員工加班工資
因這次疫情,國務院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則推遲復工時間至2月9日24時。
原本2020年春節假期實際為1月31日和2月1日(2月2日為星期日,本就不應上班),按規定假期性質可參照休息日,不能補休時資方就須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資。
除國務院延長上述二天春節假期之外,部分地方政府還自行公布禁止提前復工的措施,但有些如會計師、律師、券商等個別機構,都已因不為在家辦公的員工支付加班工資,遭到勞動部門的處罰。
2月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共同發布人社部發〔2020〕8號文《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就疫情防控期間要如何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提出指導性意見;其中,鼓勵協商解決復工前的用工問題,並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建議先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或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假期。
二、企業可根據「不可抗力」條款爭取利益
此次疫情可合法構成所謂的「不可抗力」條件,屬於法定解除理由,當然,不排除根據受疫情影響履行程度的不同,適用「情勢變更」原則,那麼法院將根據公平原則以及當事人的請求,判定合同變更或解除。
對於因疫情導致承租人停止營業產生租金損失情況,承租人可主張「不可抗力」並要求出租人減免租金,2003年非典期間有法院判例予以支持,這對損失慘重的零售業應該是一大福音。
台商應注意收集各類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證明文件,包括(1)有關政府部門因控制疫情而發布的行政措施或行政命令;(2)貿促會等有關協力廠商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貿促會網站上已公開了申請流程和應提交的文件);(3)根據商務部辦公廳的《關於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克服困難減少損失的通知》,商務部指導紡織、輕工、五礦、食土、機電、醫保等六家商會,出具不可抗力證明。
最後,台商應注意違規復工的法律責任,別挑戰當地政府的限制,並提醒員工如隱瞞感染疫情的後果;在上海,規定隱瞞病史逃避隔離者會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台商如果為了疫情捐贈後的稅務處理也得留意,台商還要對某些特定物資如口罩、防護衣等生產及銷售須特別重視,否則一樣有刑事責任風險。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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