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上班有望放颱風假了! 勞動部公布「關鍵條件」
中颱「烟花」本週可能直撲台灣,不過全國防疫三級警戒尚未解除,部分民眾可能面臨居家上班遇到颱風停班的狀況,但勞動部昨(20)日指出,居家辦公之勞工沒有通勤必要,因此沒有颱風假可放,若拒絕提供勞務,雇主可視為曠職,引起不少民眾一陣哀號,不過勞動部昨晚補充說明,若居家辦公的民眾遇到「1種狀況」,仍可放颱風假。
原先颱風假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勞工的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之處或工作地點任一處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時,雇主不得視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用事假或年假等其他假別請假,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
據中央氣象局預測,「烟花」颱風路徑往北修正,暴風圈將影響台灣,預估最快今日上午發布海上警報,明日有機率發布陸上警報,也讓放颱風假的機率大增,不過勞動部昨宣布,居家上班之勞工沒有出門通勤的風險,不能以颱風停班為由拒絕提供勞務,若勞工堅持要放颱風假,雇主可視為曠職。但勞資雙方可協調,若認為在颱風假時沒必要上班,仍能自行約定放假或出勤,若經協議放假,雇主可不支薪。
消息一出就引發社會熱議,許多民眾都到勞動部臉書留言哀號「是什麼鬼邏輯,要是停電或受災是要怎麼上班」、「颱風假就是有風急雨驟、停電停水、淹水等各種不可預期的災害,即使在家也必須隨機應變,不是沒有通勤必要,就不會遇到危害,應讓人民把心思放在防災上,怎麼會還要居家上班呢」、「以後遇到颱風假,老闆就可以說,當天你們通通給我在家上班」、「那颱風天所有公務員及國營企業員工還是要在家接受民眾業務辦理喔」。
針對民眾疑慮,勞動部昨晚補充說明,縣市政府若宣布停班,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並非放假的概念,居家工作者若因「受有災情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請假或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對於應雇主要求外出上班的勞工,除了照給當天工資外,宜加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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