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房地合一嗎? 注意2個關鍵時間點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明年(民國105年)1月1日正式上路實施,內容為何?誰適用?何時買賣適用?對買或賣而言新制或舊制更為有利?根據調查仍有9成民眾對房地合一新稅制霧煞煞。
安侯建業會計師張芷在財訊提醒民眾買賣房屋注意兩個關鍵時間,第一個就是民國105年1月1日,這個時間以後買進的房子,未來出售時一律適用房地合一新制;另一個時間點就是民國103年1月1日,這個時間點買進的房子,到105年售出時若未滿2年,適用新制;若已滿2年,則適用舊制。這是財政部為民國105年奢侈稅同步退場,所做的配套措施,以防投機客利用新舊制交替期間鑽漏洞。
而房產交易新舊課稅制度,最大的差別則在於現行的課稅制度,土地部分免稅,房屋部分則依房屋評定現值按一定比例計算房屋所得課稅,而事實上,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有不小的價差,也因此為專家學者所詬病;明年房地合一上路後,改為房地合併,以出售實價課稅,交易所得稅將比現行制度提高,唯對有自住事實者享有優惠稅率及400萬的免稅額。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分析,未來將適用房地合一新制,必須由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滿6年,完成設籍並無出租營業且有居住事實,才享有400萬免稅的額度,規定非常嚴謹。
舊制(現行制度)只要房產登記在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完成設籍並無出租、營業即符合自用資格,且適用房地分離,應稅額相對較低,有購屋需求的民眾,不妨積極把握輕稅黃金期,尤其雙北市總價相對較高,省稅效益將更有感。
陳俊宏提醒,一般實務上,在簽約後至過戶登記完成約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建議有購屋需求的民眾,盡量於11月底前完成購屋,預留報稅、完稅、銀行估價對保、匯款與送地政機關過戶登記的時間,最晚在104年12月31日登記完成。
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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