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藥物過敏 留意6大症狀
很多人都有吃東西過敏發癢的經驗,但若是因為吃藥而過敏,很可能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若服藥後出現「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藥物過敏初期症狀,應提高警覺,立即停藥並尋求醫師協助。
1999年至今,約有1千件因嚴重藥物過敏而獲得藥害救濟的案例。衛福部食藥署指出,藥物過敏反應由於無法預期,而且病人常常忽視初期症狀,未能即時處置,容易導致嚴重藥害的發生。
◎藥物過敏勿輕忽 嚴重恐致死
台大醫院皮膚部醫師朱家瑜表示,雖然絕大多數藥物過敏的症狀輕微,但嚴重者也可能導致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甚而導致死亡。朱家瑜:『(原音) 98%都是輕微的藥物過敏,像一般的皮膚癢、長紅疹、蕁麻疹等,通常停藥之後就會自己好;有1%至2%是屬於很嚴重的藥物過敏,可以進展到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或是全身藥物過敏症候群,這都可造成10%至30%的死亡率,嚴重的話會全身破皮、潰爛,像燒燙傷一樣,往往要住到燒燙傷病房去。』
朱家瑜指出,由於藥物過敏初期反應類似感冒,使得很多民眾容易忽視而延誤就醫。朱家瑜:『(原音) 一開始的症狀是嘴巴破、喉嚨痛,是很像感冒的症狀,甚至眼睛痛、眼睛腫,像結膜炎,那這時候就要特別注意,自己有沒有在吃一些抗癲癇藥物,或是降尿酸藥物,特別是剛剛開始使用一個月內的藥,都要特別小心。那很多民眾就因為這樣去看感冒,把自己當成是感冒,也沒有告訴醫生自己正好在吃這些藥,所以醫生就把它當成感冒在治療。』
◎自我檢視表 警覺過敏症狀
藥害救濟基金會副執行長陳文雯表示,為了提醒民眾對於「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藥物過敏初期症狀的瞭解與警覺,食藥署與藥害救濟基金會推出「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民眾可據此自我檢視判斷,是否藥物過敏。陳文雯:『(原音)我們整理出過去藥害的一些經驗,把它歸納出6個可以簡單分辨的症狀,用一個工具式的自我檢視表,可以由醫療人員提供給民眾,或是張貼在醫療院所,讓用藥的民眾都可以有所警覺,在用藥期間要多關心自己的身體狀況,出現「疹、破、痛、紅、腫、燒」的反應,他就可以即時回去就醫,記得告訴醫療人員,目前正在使用哪些藥物。』
◎過敏紀錄卡 確保用藥安全
雖然健保IC卡本身就有用藥過敏的紀錄欄位,但是有時候會因網路狀況或其他因素,不一定能確保每次就醫時醫生都能清楚獲知相關資訊。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王博譽指出,食藥署與藥害救濟基金會也曾推出「用藥過敏紀錄卡」,建議民眾就醫時攜帶這張卡片,就可避免誤用過敏藥物。王博譽:『(原音)如果發生藥物過敏的症狀的話,要趕快回診,帶著你的藥品去找醫師,確認是哪些藥品引發過敏症狀。我們在去年有推出一個過敏記錄卡,可以將有產生藥物過敏反應的藥物記錄下來,把其症狀記錄在你的紀錄卡,日後你在就醫的時候出示你的記錄卡,避免再次發生藥物過敏的症狀。』
食藥署指出,包括降尿酸藥、抗癲癇藥等都是常引發過敏反應的藥物,若在服藥後出現皮膚紅疹、搔癢、水泡、口腔潰瘍、喉嚨痛、眼睛不適、眼睛腫、嘴唇腫、發燒等症狀,就應立即停藥並尋求醫師協助。
中央廣播電台作者張德厚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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