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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賣日防蚊液罰30萬 成分恐傷孕婦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民眾喜歡到日本購買藥品回台,其中還包括「防蚊商品」,甚至在臉書社團、網路平台公開販售,但這樣的行為其實已違反環保法規定,最高可以處30萬元罰鍰,且可能對環境,甚至孕婦及嬰幼兒造成影響。
▲民眾喜歡在日本購買防蚊商品。(圖/中央社)
日本防蚊商品五花八門,有的造型可愛印有卡通人物,吸引民眾購買,不過依照環境用藥管理法相關規定,如果將國外購買的蚊香、防蚊液、防蚊吊掛片、蟑螂藥等環境防蟲產品,自行至網路上公開販售,即屬於違法行為,依法最重可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款。屏東縣已開出3張罰單,均是民眾自行由國外攜回防蟲相關產品並於網路公開販售,然而經查這些都是日本製造環境用藥。
屏東縣環保局長魯台營也提醒,未經國家驗證許可的環境用藥,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其中若是含有未經許可的成分,更會對孕婦及嬰幼兒的健康造成影響,也呼籲一般民眾不要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的防蚊除蟲藥品,印有行政院環保署許可證字號的產品,才是成分合格藥品。(編輯:游雅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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