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股變「存骨」...金控想挖老本配息行嗎?金管會給軟釘子
受股債市暴跌,金控股快發不出股息,想從「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拿出來配息,銀行局主秘侯立洋直言,金控是集團、子公司經營風險的最終承受者,這兩項公積主要用於風險承擔,須審酌是否可拿來配息,若金控要動用「應會跟金管會討論」,但至今尚未有業者來溝通。
此話意味著,金管會對金控想拿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來配息,態度傾向保留,金管會這關恐難闖過,今年恐有過半金控,都配不出股息,存股族恐變「存骨族」。
所謂「資本公積」和「法定盈餘公積」,簡單說,前者是指股東的錢,後者是指過去金控賺的錢提列在帳上,若拿來配息,意味著「把股東的錢、再拿來還給股東」,及「把老本」拿出來發給股東。
今年金融業的大麻煩,就是金融資產評價減損,這塊會反映在淨值項下的「其他權益」會計項目上,到今年9月底,各家金控、壽險業資產負債表上,多是呈現「負數」(指虧損)。
這個其他權益的「負數」,依金管會規定,需從金控當期獲利、保留盈餘中,提列同等數額的特別盈餘公積,並禁止分派股息;換言之,超過半數的金控業者光提列這塊「龐大的負數」幾乎吃掉了今年所賺得錢、和過去的家底(保留盈餘),也配不出股息。
為了給龐大存股族一個交代,各大金控轉向挖「資本公積」和「法定盈餘公積」拿出來配息,侯立洋坦言,目前《金控法》並無動用這兩項公積做配息的限制,但強調金控要動用得先檢視清楚,確認金控本身和子公司財務結構健全。
他強調,金控集團資金來自社會大眾,金控是集團及子公司經營風險最終承受者,健全經營攸關社會大眾權益和金融安定「股利政策應穩健」,金控要動用前、要與金管會先溝通討論,若子公司明明還需要注資,金控卻把現金配發掉,不利風險承擔和管理子公司。
他也說,不只金控,金控下銀行或獨立銀行要把這兩項公積拿出來配息,也不利健全經營,銀行配息基礎應以當年度獲利為原則,且依規定,銀行財業務健全需符合更高的標準,才准將這兩項公積做配發並得事先函報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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