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稅務專欄-股民看過來-洪版證所稅解密

 

安永稅務專欄-股民看過來-洪版證所稅解密


台灣股票市場自102年「恢復課徵證所稅」以來,短短兩年內已歷經二度修正,然而這段期間,國內股票市場飽受「證所稅」議題的干擾,股市低迷,投資人信心不足,為消除股市不確定因素,在本屆立法院最後一次會期,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洪秀柱提出的證所稅修正版本(以下稱洪版)已經進入審查階段,一旦立法通過,會對股民的交易稅負有什麼樣的改變,謹就洪版與現制證所稅之差異提出以下分析與觀察。

 

「洪版」證所稅修正版本與現制證所稅最大差異在於取消預計於107年實施的大戶條款、放寬出售IPO上市上櫃股票及興櫃股票超過十萬股的投資人,不必按現制稅率15%強制核實課徵證所稅,投資人可選擇按出售金額,只課徵千分之0.5證所稅,並同時調降證交稅稅率至千分之2.5,「洪版」對股市大戶、102年1月1日以後IPO上市上櫃公司的大股東及興櫃股票投資人,可說是一則好消息。

 

「洪版」證所稅的另一利多,就是實質降低本國營利事業,以及在台灣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的外國營利事業其股票交易稅負成本。前述法人於現行買賣股票要課徵千分之3的證交稅,不能用以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但「洪版」證所稅,將證交稅調降為千分之2.5,出售股票要先「扣繳」千分之0.5的扣繳稅款,但允許該千分之0.5扣繳稅款用以抵扣營利事業結算申報的應納稅額,故上述營利事業實際的證券交易總稅負,只剩下千分之2.5的證交稅而已,至於該證券交易所得,則維持與現行規定相同,仍須計算適用最低稅負。

 

另外,值得注意,本次「洪版」雖將外國營利事業(其於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納入證所稅課徵範圍,但實質上,對此種外資法人的股票交易總稅負並無影響,原因在於現制下此種法人出售股票僅須課徵千分之3的證交稅,於「洪版」下其總稅負為證交稅千分之2.5加上千分之0.5證所稅,總稅負與現制同為股票售價的千分之3。

 

這次證所稅修正案的後續觀察,整體而言,將減輕投資人現行股票交易的稅負成本,並讓投資人得選擇以扣繳方式繳納證所稅取代核實課稅計算,可免除納稅人舉證成本的困擾,也可降低稅局的稽徵作業成本,向輕稅簡政靠攏。「洪版」能否順利立法通過,還須視朝野能否盡速形成共識而定,惟衷心期盼,經歷多年紛擾的證所稅爭議可以在朝野合作下盡快落幕,讓台灣股市的表現能回歸基本面,將有助於企業從資本市場籌資並提升我國經濟發展。(

 

本文作者林志翔為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會計師;簡鳴志為經理)(工商時報)2015年09月18日 04:10 林志翔、簡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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