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遇卡劫 沒證據認栽
36歲的高雄市民王祥(化名)今年1月11至13日到上海出差,12日凌晨1點多在上海古北區佰威酒店附近的全家便利商店交叉路口,被人挾持上計程車,被帶到某地強制刷卡人民幣1萬9,999元、折合新台幣約10萬元。
王祥第一次到上海,不曉得那是哪裡。他被帶進一間看起來像是酒店的包廂,歹徒要他交出身上皮夾,看到裡頭有張信用卡,於是把自己手機調到擴音狀態,然後拿給王祥,要他打電話給台灣的發卡中心,查詢信用額度還有多少金額。
當下,王祥故意報錯誤的個人資料給客服人員,折騰大約十分鐘後,歹徒不耐煩,吆喝說若是不好好配合,可能走不出這間包廂,王祥只好配合對方要求,刷了人民幣1萬9,999元。
不久後,王祥接到發卡銀行來電,確認是否真的要刷這筆金額,他告訴客服人員:「我人在大陸上海,現在真的有困難,必須刷這一大筆錢」,卡中心人員聞訊後,立刻開通刷卡。
發卡行確認 不得不說好
王祥脫困後,凌晨兩點半左右打電話給發卡銀行,要求停止支付該筆款項,並要求掛失該張信用卡。當天晚上6點27分,卡中心人員致電王祥:「必須當地公安受理報案,回台後再等候執法單位處理,才能評估後續情況。」
王祥回到台灣後,向內政部警政署遞出陳情書,並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線上申訴系統,向高雄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提起申訴。
提不出事證 申訴碰釘子
案子後來由消保官林輝雄承辦,不過,王祥無法提出被脅迫的任何相關證據。王祥說,他想用手機錄音,卻被歹徒發現;向上海警方報案,卻被認定是「消費糾紛」;唯一有的紀錄是,他用歹徒手機打電話回台灣,與發卡行之間大約10分鐘的對話。
由於提不出有利事證,此案並未進入高雄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而是以協商不成立結案。
協商會議上,銀行僅同意減免延遲繳款的利息,王祥最後只好繳交欠款本金,自己認了這筆帳。
2015-09-23 07:47:16 經濟日報 記者 吳曼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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