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談管理-要理解才去做 但無法理解也要做

 


我們經常提倡:做事之前,要充分理解事物的精神、內涵,執行時才會做得快又好,且能夠真正有所體悟、學習。這是針對順從性高、不喜歡動腦、或習慣不假思索「拿來就做」的人,提醒其切莫陷入不動腦筋的習性,而不自知。

 

然而,習慣「要理解才去做」的人,有時也會陷入另一種型態的僵化:「只做理解的事情」。這類人堅持「要理解才去做」的原則,甚至當他「無法理解」時,還會理直氣壯要求對方必須說服他,否則沒辦法做。乍聽之下不無道理,實則令人哭笑不得。

 

實務經驗告訴我們,理解能力與個人閱歷多寡、悟性高低有關。年輕、資淺者閱歷有限,對於未經歷的新事物,未必能很快了解、認知;即便是資深人員,閱歷也有其偏向。更何況世界之大,無人能百分百了然萬事萬物的道理。所以「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這句俗語,不是陳腔濫調,其實指出任一人視界必有侷限的自然律,以及前輩智慧的價值。

 

所以,看待無法理解事物的正確觀念,應是先接受,透過「做中學」。當旁人提點要去做某件事、或該注意某件事時,應盡力理解其說明;假使未能通透理解,也應先「照著去做」,一面做、一面體悟道理,再一面比對、提問。只要用心,必能在實做過程,悟透大部分道理。

 

更何況,以我閱人的經驗,多數將「要理解才去做」當作排拒事物理由的人,骨子裡他是不認同。因為,當被問到哪裡不理解時,他們往往說不上來,禁不起旁人催促、追問。究其根源,他們是反射性的排斥他不認同的事物,犯了「本能叛逆」的毛病而不自知。

 

否則,真正掌握「要理解才去做」真諦者,對於無法理解的事物,仍會嘗試認知、深度理解。確實思考後,必能發現有些地方是不對的、不可行的,是有瑕疵的;而能提出為何不對、不可行、或有瑕疵的理由,並請求主管或旁人解惑。

 

因此,大家應該認知,廣義的「要理解才去做」,應是「要理解才去做,但無法理解也要去做」;更重要是,個人切莫以「要理解才能做」掩飾「本能叛逆」的習性。主管也應能洞悉這類以此為藉口者的人格特質,而能真正導正部屬的習性,有效輔導改正。

 

 

(本文作者為聯強國際集團總裁兼執行長)(工商時報)2015年10月28日 04:10 杜書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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