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明年上路 投資人當心 賣美股商品型ETF 先課10%重稅
文/洪綾襄
根據《財訊》報導,9月下旬開始,不少利用複委託交易美股的投資人,都陸續收到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美國國稅局和財政部將針對外國人投資「PTP」(Public Traded Partnership,公開交易合夥企業)股票或ETF者,預先課扣交易總價金10%的稅。
《財訊》報導指出,被公告有稅務風險的ETF,以槓桿原物料或商品期貨型ETF為主。台新銀行公告提醒複委託投資人的公告,就標出現行架上21檔與PTP相關的商品有稅務風險,包括DBC(德意志銀行商品指數基金)、USO(美國石油基金)、DBA(德意志銀行農產品指數基金)、GLL(Proshares 兩倍放空黃金基金)、EUO(Proshares兩倍放空歐元基金)等,以及大豆、小麥、布蘭特原油、VIX等ETF。
賠錢也先扣 退稅手續麻煩
《財訊》報導指出,值得注意的是,要被預課稅額的款項不是資本利得或是股利,而是交易金額的10%,相當嚴格,影響層面可能比30%的股利所得還大。例如,一個台灣投資人「阿財」之前看好糧價,花了100萬台幣買DBA,漲30%後賣掉,依據現行稅法,賺得的30萬元的價差將併入海外所得,可能不用被課稅;但改制後,不管如何,直接就被美國國稅局預課總金額的10%,也就是130萬元的10%,13萬元。「阿財」原本稅前賺30%、30萬元,但新制上路後,稅後只賺17萬元,賺17%。
反之,如果DBA價格大跌20%,阿財認賠賣出,只剩80萬元,還是躲不掉預課的10%稅金,只能拿回72萬元,等於稅前虧損20%,稅後虧損28%。「雖然這筆只是預課,投資人可以用虧損為由,向美國國稅局申請退稅,不過非常麻煩。」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指出,外國投資人要先去美國稅務單位申請稅籍編號、申報、計算後證明虧損,才可以退稅。
為什麼美國要對外國投資人下如此重手?又為什麼特別針對商品期貨相關的ETF?
根據《財訊》報導,蘇宥人分析,首先,要先了解美國ETF的類型。ETF被稱為交易所交易基金,但不只一種形態。一般投資人常買的SPY(標準普爾500指數ETF)或VT(Vanguard全世界股票ETF)等ETF,屬於結構開放,標的為股份有限公司,非合夥公司,因此不會受到新制影響。
但有些早期成立的商品型ETF,為了節稅,而採用公開合夥公司PTP架構,沿用至今。根據《財訊》報導,近幾年美國政府財政赤字壓力龐大,又要落實公平課稅,亟思補足這個稅務缺口,原本在2018年即公告要在2020年上路新制,卻因故延後。今年「鷹式升息」後,美國政府支付公債利息的壓力大增,因而急忙宣布要在2023年實施這項新制。
稅則繁重 相關商品恐下架
不過《財訊》分析,也不是所有原物料ETF都會受到影響。如果是使用委託人信託(Grantor trust)結構連結實體貴金屬的ETF,如實際持有黃金的GLD、白銀SLV等,或是不直接投資原物料期貨,而是透過發行商發行追蹤原物料指數的債券的形式來投資原物料的ETN,如DJP(巴克萊大宗商品ETN)等,也不受影響。
此外,也有台灣投資人申購SPAC股票,但每檔SPAC結構不同,可能也有涉及PTP架構。也有業界人士觀察,由於PTP相關ETF都是原物料,部分訴求抗通膨的基金或是傘型ETF的經理人可能也會持有,未來為了壓低成本,應該也會陸續賣出。
《財訊》報導指出,蘇宥人提醒,由於美國稅務機構並沒有提供PTP相關標的清單,投資人應在今年年底新制度實施前做好盤點;若有,就應及早規畫賣出,並尋找替代的個股或產品,同時也了解往來的券商未來會不會禁止或警示客戶交易PTP,以免被下架了還不自知。
國泰投信指出,新政策主要針對非美國人,不論使用本國券商複委託、銀行複委託或者使用海外券商下單的投資人,都會受到影響。不過,目前台灣人複委託投資PTP相關ETF的金額很少,占各券商複委託量估計不到1%,衝擊應該不大;投資人如果是自行在海外券商開戶、下單者,就要自己承擔風險,退稅也得自己處理。
此外,除了PTP新制之外,國泰投信建議投資人也應該注意近期被熱烈討論的《台美租稅協定》,因為一旦簽訂後,未來台灣不論是散戶或法人,投資美國掛牌的股票或ETF,若有來自美國的預扣所得稅(Withholding Tax)都可能會降低一半以上。因此投資人也可以考慮轉投資國內掛牌的ETF,不但能降低PTP新制的衝擊,台灣掛牌的海內外原股型ETF也已相當多元化,不一定要把錢直接投到海外。…(本文出自《財訊》雙週刊6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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