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對食物過敏!小心合法添加物也壞了健康

 

 

家有過敏兒,避開容易引發過敏的雞蛋、螃蟹、花生等食物,就沒事了嗎?那可不一定!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最近檢測市售竹笙和金針,結果20%以上樣品之二氧化硫超標,這是一種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但目前尚未被列入食品過敏原的強制標示項目,不知情的民眾吃多了,也可能誘發過敏反應,嚴重甚至會導致休克。


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健康無虞?

 

國內兒童過敏比例逐年攀升,食品為引起過敏的發生原因之一。為了避免民眾誤食過敏食物,食品藥物管理署自去104年7月1日起規定且實施「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市售有容器或包裝的食品,內容物含有蝦及其製品、蟹及其製品、芒果及其製品、花生及其製品、牛奶及其製品(由牛奶取得之乳糖醇,不在此限)、蛋及其製品等6項對特殊過敏體質的人易致過敏之成分者,須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的警語資訊。

 

不過,除了上述6種易致過敏食物之外,人工色素、味精(麩胺酸鈉)、防腐劑與人工香料等可以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也可能誘發過敏。

 

二氧化硫吃過量 小心引發哮喘、呼吸困難

 

消基會以可以合法添加於食物、做為漂白劑和抗養化劑使用的二氧化硫為例,若食品添加過量,特別對於患有氣喘的消費者,食用殘留過量二氧化硫的食物,可能會引起哮喘、嘔吐、呼吸困難等症狀,影響健康。


不過,市售食品檢出過量二氧化硫的情況屢見不鮮。消基會曾於2013年發現市售竹笙的二氧化硫過量比例為100%、金針為43%;今105年5月再次抽檢,發現5件竹笙中有1件檢出過量二氧化硫,不合格比例為20%,而17件金針中,有4件檢出過量二氧化硫,不合格比例還有24%。

 

消基會籲:食品添加物也要強制標示

 

消基會表示,雖然二氧化硫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劑,但為了消費者健康,建議食藥署參考國際食品過敏原管制現況,除了已強制規定要標示的6項成分之外,應該將「9項建議標示成分」,以及人工色素、味精、防腐劑與人工香料等容易致過敏的食品添加物一併列入須強制標示項目之中。

 

上述的「9項建議標示成分」,依食藥署制訂的「食品過敏原標示之建議事項」,包括:(1)羊奶及其製品、(2)魚類及其製品、(3)頭足類及其製品、(4)螺貝類及其製品、(5)堅果種子類及其製品、(6)含有麩質的穀類及其製品、(7)大豆及其製品、(8)奇異果及其製品、(9)產品中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殘留量總計達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若含有這些成分,業者「可自願性」於商品顯著處標示過敏原警語,目前規定並無強制性。

 

降低二氧化硫風險 溫水浸泡食材+開蓋烹煮

 

在政府主管機關有更積極的作為之前,消基會也建議民眾學會自保之道。二氧化硫是水溶性物質,因此建議消費者在烹煮竹笙、金針、蝦皮等含二氧化硫成分的食物前,先以溫水浸泡,並將浸泡食材的水捨棄,不要加入料理中烹煮;在烹煮時,可以將鍋蓋打開一段時間,讓食材的二氧化硫逸散,以降低二氧化硫殘留風險,吃起來更健康。

 


華人健康網作者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 華人健康網 –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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