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所得憑單免填發 須符合二大要件

 

 

八里區余小姐問: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相關規定為何?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之方案,符合規定範圍之可免填發之憑單,所得人要求填發時扣繳單位不得拒絕。

 

適用免填發憑單的範圍:一、所得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二、憑單填發單位於法定申報期間向稽徵機關完成申報之各類憑單。

 

不適用免填發憑單的範圍如下:一、所得人為事業、機關團體、聯合執業事務所、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二、所得人為非居住者個人、無統一編(證)號者。三、憑單填發單位逾法定申報期間申報或更正的憑單。四、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的情形所申報的憑單。

 

 

2015-12-3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新百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員:曾坤琦(三省一生)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11號B1
發富專線:07-2118888
分機電話:07-2118888轉212
聯絡專線:07-2414748、07-2419575

委任期貨商:大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商許可證號:100年金管證總字第0066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quincy1550 的頭像
    quincy1550

    新百王證券

    quincy155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