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身障車免稅 愈早愈省錢
身障車申請免稅手腳要快,最好在每年4月牌照稅開徵前儘早申請,愈晚申請免稅天數愈短,要補繳的稅款愈多。財部指出,牌照稅是按日計稅,身障車免稅是以申請核准日做為免稅起始日,晚一天申請就會多繳一天稅。
財政部表示,稅法規定身障車使用或由他人代駕的車輛,每戶或每人可以有一輛車免徵牌照稅,不過,是否符合免稅資格需由身障者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經稅捐機關核准後才能享有免稅待遇。財政部提醒,除了新領或重領牌照,以及復駛車輛之外,一般身障免稅申請案件如果是在4月1日牌照稅開徵之前提出,申請核准日前的年度牌照稅,還是要按日課稅,沒有免稅優惠。
舉例來說,自用車的使用牌照稅法定開徵期為每年的4月1日至4月30日,以105年度為例,使用牌照稅目前尚未開徵,假設甲在今(2016)年1月29日經申請獲准享有身障車免稅優惠,稅捐機關會另行就今年1月28日以前的牌照稅,按日計稅交由甲繳納,1月29日以後的牌照稅才得以免徵。
依據規定,身心障礙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有條件限制,包括:領有駕照的身障者,車輛限其本人所有,並以每人一輛免稅為限;無駕照的身障者,車輛需為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每一身障者亦以一輛為限。至於免徵的牌照稅額亦有限制,即以氣缸總排氣量2400c.c.的稅額(自用小客車是11,230元)為上限,超過部分不予免稅。
申辦免徵牌照稅時應檢齊證件,領有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申請時需附上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身分證、印章;無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除需檢齊以上文件及車主印章外,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需為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並另檢附同戶籍的戶口名簿才能申辦。
財政部提醒,領有身障手冊卻還未申請免稅車的民眾,儘速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申請當年度才能享有較長天數的免稅優惠,充分享受節稅待遇。
2016-02-01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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