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防舞弊 快設偵防機制


近日媒體報導國內某大集團驚爆成立60多年來最嚴重的集團收賄弊案,該集團市值超大,其經營管理也一直是台灣許多企業學習效法的對象。在此之前,也有某傳產公司資材主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供應商收取回扣,估計17年約收取15億元。另外,某科技公司資深副總,涉嫌利用簽核採購單機會索賄,估計金額約150億元。


採購舞弊案外,先後又有半導體公司、IC設計公司、手機或電腦品牌公司,因資深研發主管或人員離職,竊取先進製程或關鍵技術,導致公司損失慘重。老闆們光是煩惱、睡不著覺於事無補,更不應該心存僥倖,覺得別人家的弊案不會發生在自家,應該設法對症下藥防弊。


老臣重於制度?有些公司以為制度控管過於繁瑣,只要有可以信賴的老臣、親信就搞定一切,然而多個弊案主角都是年資非常久、老闆倚重的左右手。再次證明不能靠人,仍然要有嚴謹的控管制度。


舞弊事件何以頻傳?原因通常歸納為三大類:1、組織、人員職掌分工不當。常見者包括(一)組織對風險管理意識薄弱,(二)工作職責分配違反職能分工原則,及(三)組織欠缺有效監督機制。


2、企業營運流程控管無效。內部控制的三大目的分別為營運的效率和效果、法令遵循和報導之可靠、及時、透明。而在營運流程控管中常見缺失包括:(一)控管及檢核機制薄弱,(二)重要交易監控機制欠缺或失效,及(三)例外管理及追縱回饋程序欠缺或失效。


3、資訊系統安全控管設定不當。企業主要交易均已電腦化,然而常見缺失包括:(一)資訊系統控制設定不當或遭擅改,(二)系統中授權違反授權最小原則,及(三)資訊系統安全控管機制薄弱。


如何主動發掘弊端,除落實內控內稽外,建立舞弊偵防機制亦刻不容緩。1、設置舉報管道。舞弊案近半數來自檢舉,企業應建置獨立檢舉通報中心,提供主動舉發管道,董事會應指定專責單位負責分析、調查與報告結果,並確保保密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


2、提升舞弊風險意識。公司最高領導者應強烈宣誓反貪腐,透過宣導使員工明白什麼行為構成舞弊,傳達公司對舞弊行為的零容忍度,還要讓大家知道如何舉報及公司會徹底調查所有舉報的決心。這樣的宣示和決心也要讓外部關係人瞭解。


3、舞弊風險評估與防範活動導入。公司應指派專責單位負責舞弊風險管理,定期發動風險評估作業,並進行風險等級排列,擬訂適當的防範機制:包含舞弊偵防框架、舞弊風險評估、舞弊控制方案及自行檢查機制。


4、數位證據管理。於舞弊發生前評估留存那些足夠進行調查,並於不破壞證據能力下進行證據封存及分析,包括證據留存有效性確認及預警分析機制、證據識別及保全機制、緊急應變及鑑識分析機制。


5、建置持續或周期性監控平台。建置持續性舞弊風險監控平台,定期執行交易資料分析,提早發出舞弊預警訊號。


問題發生了就問是否螺絲鬆了?在慶幸公司沒有發生舞弊事件時,應該隨時檢視內部控制的每一環節是否都在落實執行,更應針對企業所面對的各種可能舞弊風險,建置偵防機制,才能使企業長治久安,永續經營。

 

(作者是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常務理事、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公司董事長)


2015-08-04 03:38:51 經濟日報 陳清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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