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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講堂/言之有理 才能服人

 


英國科學知識普及委員會前主席路易斯.沃爾派特提出「沃爾派特定理」:有意義的結論需要超凡的證據。任何不在事實之上的結論都是站不住腳的。此定理強調要提任何事,都要有能說服人的依據。尤其在人際關係上的溝通更是要「言之有理」,才能讓人信服。

人際關係是做人技巧的呈現,而做人技巧最關鍵的藝術就是溝通。易經提到「一陰一陽之謂道」,因為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同時存在又同時有差異,用來作為溝通時的技巧,比沃爾派特定理更完整實用。

俗話說,言為心聲。人心難以捉摸,人說話也常常模棱兩可。智者主張「逢人只說三分話」,也主張「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前者是針對交情不深、關係不夠的人,因為知人知面不知心,當然應該小心試探。後者則是對交情深厚、關係密切的人,既然大家親如一家,就不需要互相隱瞞。

古人常常說:「看他怎麼說」。也就是說,中國話不適合單用耳朵聽,應該配合眼睛看。中國話聽起來含含糊糊,「看」起來卻清清楚楚。

現代人不喜歡講一大堆,只短短一兩句話,含意卻很深,所以看了之後,還要多想。如果不用心想,還是弄不清楚對方的話意。也就是說,話不能單憑一雙眼睛去看,還要動用心眼,才能領悟「話中的話」以及「話外的話」。

一般人常把「隨便」掛在嘴邊上。在企業內,隨便暗示有意見,只是不便說出來。上司徵求下屬的意見,下屬絕不敢說隨便,而是請上司做主。因為說隨便,就意味著下屬有自己的意見,只是不方便說而已。隨便正是孔子的「無可無不可」的體現。

既然無可無不可,隨便就不是對「任何人、任何事、任何地」都通用的。 隨便也不是差不多,而是以「道」為原則,就是「合理」。該隨便才能隨便,不該隨便絕對不可以隨便。以不隨便的態度來隨便,才能符合合理的標準。

易經「一陰一陽之謂道」,提醒人的立場要不偏不倚,秉持既不反對也不贊成的態度,在徵求他人意見的時候,說的都是既不贊成也不反對的話。因為事情總是不斷的變異,所以只能贊成一部分而反對另一部分。

任何事情因不斷地演變,有時原本可以贊成的事情,演變到最後,令人不得不反對;而原來應該反對的,也可能愈變愈應該贊成。這些都是人們不願意公開說贊成還是反對的原因。

沃爾派特定理在西方的文化已具有此種觀點,但在易經文化成長的華人,就不強調證據,而是強調「合理」,因為環境變動無常,根本沒有什麼事物是永恆的,證據也是會因時、地、人、物的不同而不同。

在企業中,管理者不可直截了當地表明態度,而是應反問:「你認為如何?」然後兼顧贊成及反對雙方面的看法,適當地表述自己的意見。而聰明人明白,贊成、反對不是二分法,不贊成並不代表反對,不反對也並不代表贊成。這就是「一陰一陽之謂道」。

 

(作者是和春技術學院行銷與物流管理系教授兼校長,本專欄每周二刊登)2016-04-19 經濟日報 張威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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