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15%勞工被刁難
勞動部昨(19)日公布育嬰假復職情況調查,結果顯示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有11%勞工並未回到原公司,部分竟是因為原工作已被人取代、組織調整後職位已消失;且調查還指出,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有15.2%曾經遭受上級長官變相阻擾。
台灣自98年5月實施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要勞工子女為3歲以下,父母育嬰留停最多可申請兩年,且最多可請領6個月津貼,金額為勞保投保薪資的6成。截至104年7月底為止,受惠人數達34萬多人,核付金額更超過305.3億元。
為了解勞工後續復職狀況,勞動部於去年5、6月進行調查,回收有效樣本5,549份,結果顯示當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有15.2%遇到企業或上級長官變相阻擾,最常見手法像是告知工作職位會被取代,占8.1%;工作無人代理進而增加同事負擔,占6.9%;或以影響考績6%、升遷2.7%等理由,意圖影響勞工申請。
若能回到原公司,還能順利回到原職位的勞工,約有89%,意即約有11%勞工並未回到原職位,包含工作職位已被人取代,占6.8%;其次是勞工自行申請職務調動,占2%,第三名是業務或組織調整後已無該職位,約1.9%。
而對於沒回到原公司者,則以「家庭因素自願離開職場(如照顧小孩)」占44.1%為最高,其次為「想從事工時較短或較彈性的工作」占9.4%,「轉換離家近的工作」占8.6%位居第三。但其中來自雇主干擾的因素也高達12%,包含雇主無法恢復勞工原職,因雇主調整職務因而轉職的有8.3%,或甚至遭到雇主要求離職的是3.7%。
(工商時報)2016年01月20日 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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