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贈與挑時機 股價低節稅效果佳
台股今年以來表現低迷,恰巧是投資人股票贈與的好時機。券商表示,將名下股票移轉給子女,由於價值以贈與日的收盤價計算,股價低的節稅效果最佳。
富邦證券表示,每年贈與的免稅額新台幣220萬元,只要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以下時,將可免辦贈與稅申報;超過免稅額時,或是因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有免稅或完稅文件時,贈與人應於贈與行為次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舉例說明,王先生於1月4日將某上市公司股票贈與子女,申報期間1月5日至2月3日。實務上,因為贈與申報是在贈與行為次日起30日內任一天去申報皆可,若去年的贈與行為是發生在12月15日,則申報期間會是從去年的12月16日跨至今年1月14日,因此也常有人在年初走一趟國稅局,一起送出2個年度的贈與申報,後續也是一起送移轉登記,省時又省力。
富邦證提醒,投資人欲辦理上巿櫃公司股票的贈與,不論是否逾免稅額220萬元,因股票移轉登記時應提示贈與稅免稅或完稅證明書,投資人皆應先向國稅局辦理股票贈與申報,取具文件後再向券商辦理移轉。
以最多人辦理的上巿及上櫃股票贈與來看,股票時價多採當日收盤價計算,興櫃股票則以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計算,因此當股市行情低迷、股價相對較低時,反而是贈與給子女的好時機。
中央社中央社 –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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